A.122.6
B.120
C.130.6
D.128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交消费税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3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75 500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加工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和直接用于销售两种情形下相应的账务处理。
A.2.62
B.2.67
C.2.79
D.2
A.应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B.其原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C.应视同销售按其对外售价计算销项税额
D.应视同销售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A.70000
B.75000
C.80000
D.90000
A.借:委托代销商品 80 0000 贷:库存商品 80 0000
B.借:委托代销商品 100 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0
C.借:应收账款 113 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 3000
D.借:委托代销商品 113 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0000
(1)购买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
(2)购买农产品一批用于生产食用植物油,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价款80000元。
(3)进口生产用材料一批,CIF价格为100000元人民币,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17%,海关代征增值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以前月份购买的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10000元,增值税税率17%,相关增值税已抵扣。
(5)委托某工厂加工产品,支付加工费10000元,增值税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6)向甲客户销售产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发票注明价款500000元,增值税85000元。
(7)将自制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其成本为10000元,不含税市场价格15000元,该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
(8)修建厂房领用生产用材料一批,成本为50000元,该材料增值税税率为17%,相关进项税额已抵扣。
(9)向乙客户销售产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发票金额117000元,该产品增值税税率为17%。
(10)用自制产品对某企业投资,产品成本为300000元,不含税市场价格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应纳增值税税额。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将一批A材料加工成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加工完成后直接对外销售。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80000元,共支付加工费1000元,运输加工物资发生的运杂费为200元。甲、乙企业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无法获得乙企业同类消费品价格。甲企业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元。
A.90370
B.90200
C.81200
D.81370
A.1055.56
B.1047.48
C.1050
D.1054.59
A.1055.56
B.1047.48
C.1050
D.1054.59
A.该业务消费税纳税人为乙企业
B.该业务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
C.该业务消费税纳税人为甲企业
D.该业务由甲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