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用房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B.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当月起计征房产税
C.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D.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当月起计征房产税
E.施工企业将临时性房屋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A.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B.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取得房屋权属转移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C.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A.卖方私自撤销委托,不配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B.买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若房屋被再次出售,钱房两失
C.卖方办理售房公证后,又办理高额抵押,买方遭受经济损失
D.卖方办理售房公证后,可能因债务导致房屋被查封,买方钱房两失
A.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月起计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B.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的当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城镇土地和使用税
D.购置存量房,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月起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契税
B.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C.因他人欠债抵偿而获得的房屋不征契税
D.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E.契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A.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和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于受理
B.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月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后申报缴纳契税
C.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D.在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E.在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A.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和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于受理
B.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月
C.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后申报缴纳契税
D.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E.在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A.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规定的免征、减征契税情形的,应当缴纳已经免征、减征的税款。
B.纳税人可在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后再补申报缴纳契税
C.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月,纳税义务发生
D.纳税人在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次日,纳税义务发生
E.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A.对已缴纳契税的纳税人,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
B.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税款应予退还
C.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不予退税
D.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纳税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
E.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纳税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不退还已纳契税
A.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因所签订的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无法生效申请退税的,不予办理退税
B.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被撤销房屋转让合同的,退还已缴纳契税
C.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D.因法院判决导致的房屋转让行为不成立且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已缴纳契税仍不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