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新规中,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A.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B.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以及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
C.债务重组方式
D.或有应收金额
AB
A.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B.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以及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
C.债务重组方式
D.或有应收金额
AB
A.各类负债的债权人、偿还期限、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
B.逾期借款或者违约政府债券的债权人、利率、逾期未偿还(违约)原因和预计还款时间等。
C.借款的担保方、担保方式、抵押物等。
D.预计负债的形成原因以及经济资源可能流出的时间、经济资源流出的时间和金额不确定的说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补偿金额。
A.按非持续经营假设编制重组期间的财务报表
B.在2×17年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该重整事项的有关情况
C.在2×17年财务报表中确认800万元的重整收益
D.在重整协议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消除时确认800万元的重整收益
A.破产资产明细信息
B.破产管理人依法追回的账外资产明细信息
C.经法院确认以及未经法院确认的债务的明细信息
D.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信息
E.应付账款的明细信息
A.原债务重组准则以“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为标准,将重组债权和债务区别于其他金融工具限定在较小范围内
B.修订版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重组债权和债务与其他金融工具不作区别对待
C.修订后的准则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
D.修订后的准则删除了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 )
A.债务人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B.对于权益工具,债务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
C.债务重组采用组合方式进行的,债权人一般可以认为全部债权的合同条款做出了实质性修改
D.对于债务人,组合中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务人清偿该部分债务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应当终止确认该部分债务
A.损余物质的有关情况
B.各项准备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C.代位追偿款的有关情况
D.提取各项准备金及进行准备金充足性测试的主要精算假设和方法
A.关联方所持商业银行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B.关联交易的类型,金额及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及相应比例
C.关联自然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D.关联方与商业银行关系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