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沿线上一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沿线上一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
D.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A.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收费公路养护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B.责令停止收费后30日内仍未履行公路养护义务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进行养护,养护费用由原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
C.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未履行公路绿化和水土保持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D.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条例的价格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A.受让公路收费权和投资建设公路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开发、经营公路的企业(以下简称公路经营企业)。
B.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C.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收费公路设置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站,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D.同一收费公路由不同的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或者由不同的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应当按照"统一收费、按比例分成"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