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费用中,由招标人填写金额,投标人直接计入投标总价的不包括()。
A.材料设备暂估价
B.专业工程暂估价
C.暂列金额
D.计日工合价
E.总承包服务费
A.材料设备暂估价
B.专业工程暂估价
C.暂列金额
D.计日工合价
E.总承包服务费
A.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最主要的是确定工程量
B.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考虑进入综合单价
C.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D.暂列金额应按照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E.计日工应按照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
A.项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B.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C.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可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情形
D.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
A.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预留金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经验估计提出
B.零星工作费是指不能以实物量计算的零星工作项目费用,属于招标人部分
C.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材料购置费为招标人采购拟建工程材料费,属于招标人部分
D.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所有项目费用,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计入投标人报价中,但不视为投标人所有
A.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
B.专业工程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C.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和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D.计日工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数量和单价计算总费用
E.材料暂估价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A.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B.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由双方约定
C.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A.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般是综合暂估价
B.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管理费、利润等费用
C.投标人应将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报价中
D.对于设计深度不够的专业工程,其暂估价实际金额确定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施工总承包人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组织的招标
A.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B.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C.需要采取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D.技术负责、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A.单位工程造价通过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汇总
B.计价过程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应用两个阶段
C.项目特征和计量单位的确定与施工组织设计无关
D.招标文件中划分的由投标人承租的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
E.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伴随竣工结算而结束
【背景材料】
某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事件:
事件1:招标方于5月8日起发出招标文件,文件中特别强调由于时间较紧要求各投标人不迟于5月23日之前提交投标文件(即确定5月23日为投标截止时间),并于5月10日停止出售招标文件,6家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
事件2: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标底15%以上一律确定为无效标。招标方请咨询机构代为编制了标底,并考虑投标人存在为招标方有无垫资施工的情况编制了两个不同的标底,以适应投标人情况。
事件3:5月15日招标方通知备投标人,原招标工程中的土方量增加=2%,项目范围也进行了调整,各投标人据此对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事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可以用抵押方式进行投标担保,并规定投标保证金额为投标价格的5%,不得少于10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同投标有效期。
事件5:按照5月23日的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外地的一个投标人于5月21日从邮局寄出了投标文件,由于天气原因5月25日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本地A公司于5月22日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了本企业公章并由准备承担此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按时送达招标方。本地B公司于5月20日送达投标文件后,5月22日又递送了降低报价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未对5月20日送达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说明。本地C公司于5月19日送达投标文件后,考虑自身竞争实力于5月22日通知招标方退出竞标。
事件6:开标会议由本市常务副市长主持。开标会议上对退出竞标的C公司未宣布其单位名称。本次参加投标单位仅有5个单位,开标后宣布各单位报价与标底时发现5个投标报价均高于标底20%以上,投标人对标底的合理性当场提出异议。与此同时招标方代表宣布5家投标报价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此次招标作废,请投标人等待通知(若某投标人退出竞标其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退还)。3天后招标方决定6月1日重新招标,招标方调整标底,原投标文件有效。7月15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本地区无中标单位,由于外地某公司报价最低故确定其为中标人。
事件7:7月16日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书中规定,中标人自收到中标书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与此同时招标方通知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工前30天内退还。中标人提出投标保证金不需归还,当作履约担保使用。
事件8: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将中标工程项目中的2/3工程量分包给某未中标人E,未中标人E又将其转包给外地的农民施工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该项目中基础工程部分由8项工作组成,对各项工作量进行了估计,要求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形式进行报价。文件要求采取可调单价合同形式,以估算工程量作为报价依据,以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报价分为不可变动费用与可变动费用两部分,其中不可变动部分综合单价由投标人自己确定。若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10%以上部分按投标报价提出综合单价的90%计算。文件规定实际工期不能超过30周,若工程完工时间提前1周则可认定为减少报价2万元;施工进度方案由投标人自己确定。相关数据见表8-5。
投标人根据以前投标经验确定以综合单价为1000元/m3报价。
【问题】
1.说明投标担保的形式及相关规定。
2.说明重新招标的法律规定,并指出本案例中不正确的处理方法。
3.按正常工作时间绘制两个方案的双代号网络图,确定正常工期与关键线路。
4.计算两个报价方案的实际工期。
5.计算两个报价方案的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