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核查任务的省税务机关应组织专人对案件进行核査,对复杂或重大的案件,不能在期限内完成核查的,经税务总局同意后,上报核查结果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过()。
A.半个月
B.二十天
C.二十五
D.一个月
A.半个月
B.二十天
C.二十五
D.一个月
A.税收情报交换
B.相互协商程序
C.消除双重征税
D.非歧视待遇
A.提出申请的时间超过了税收协定规定的时限
B.申请协商的事项为缔约对方已经发生的违反税收协定规定的行为
C.申请协商的事项为缔约对方有可能发生的违反税收协定规定的行为
D.申请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不能合理排除缔约对方的行为存在违反税收协定规定的嫌疑
A.相互协商的事项限于税收协定适用范围内的事项,但超出税收协定适用范围,且会造成双重征税后果或对缔约一方或双方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经我国主管当局和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同意,也可以进行相互协商
B.我国负责相互协商工作的主管当局为国家税务总局;处理相互协商程序事务的税务总局授权代表为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或副司长,以及税务总局指定的其他人员
C.相互协商程序进行期间,不停止税务机关已生效决定的执行,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总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D.如果中国居民(国民)认为,缔约对方所采取的措施,已经或将会导致不符合税收协定所规定的征税行为,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税务总局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有关问题
A.对各项所得或财产的征免税或适用税率存有异议的
B.发现过去相互协商达成一致的案件或事项存在错误,或有新情况需要变更处理的
C.对税收协定中某一问题的解释及相关适用程序需要达成一致意见的
D.税务总局认为有必要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对其他税收协定适用问题进行相互协商的
A.对涉及税收协定利益限制条款的利息的处理应通过一般反避税程序
B.对资本弱化的调整无需考虑转让定价问题
C.应先就资本弱化问题进行处理,再进行转让定价调整
D.应先就转让定价问题进行处理,再进行资本弱化调整
E.应根据转让定价调整情况,确认可以享受税收协定条款的利息金额
A.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中包含多余无用资料
B.申请人与税务机关均无法取得必要的证据,导致相关事实或申请人立场无法被证明,相互协商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的
C.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单方有意暂停相互协商程序的
D.申请人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与案件有关的必要资料的
A.税收遵从合作协议
B.事先裁定
C.预约定价安排
D.相互协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