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连宋和成玉二人于2011年2月登记结婚,2016年7月经法院判决离婚,下列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是()
A.连宋2013年,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赔偿金
B.连宋于2009年全款购买的一套住宅
C.连宋将上述住宅出租所取得的租金
D.连宋通过遗嘱继承的一台车
答案
连宋于2009年全款购买的一套住宅连宋将上述住宅出租所取得的租金连宋通过遗嘱继承的一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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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连宋2013年,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赔偿金
B.连宋于2009年全款购买的一套住宅
C.连宋将上述住宅出租所取得的租金
D.连宋通过遗嘱继承的一台车
连宋于2009年全款购买的一套住宅连宋将上述住宅出租所取得的租金连宋通过遗嘱继承的一台车
A.乙、丙二人可以直接登记结婚
B.乙只能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丙登记结婚
C.丙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待法院宣告甲死亡后再与乙登记结婚
D.乙可以起诉请求与甲解除婚姻关系,待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再与丙登记结婚
张大力与李小妮于2019年5月20日登记结婚。随后,应李小妮的要求,张大力的父母出全资购买房屋一套并进行装修,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张大力的名下,供大力和小妮婚后居住。后二人感情破裂离婚,关于此房屋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是张大力与李小妮的夫妻共同财产
B.是张大力父母的财产
C.是张大力的财产
D.是李小妮的财产
A.婚后二人的工资、奖金
B.40万元租金
C.轿车
D.别墅
A.该房屋认定为乙的个人财产多1人
B.该房屋应视为乙的父母只对乙的赠与
C.房屋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当将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
A.2020年7月15日
B.2020年9月15日
C.2020年9月16日
D.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