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判处王某有期徒刑2年
B.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C.判处王某拘役4个月
D.判处王某管制1年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A.提供资金账户的
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C.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D.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E.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A.不满18周岁的人
B.怀孕的妇女
C.又聋又哑的人
D.已满75周岁的人
A.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B.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C.犯罪中止或者未遂
D.共同犯罪中胁从犯
A.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一般累犯
B.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满18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C.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就业时免除受过刑事处罚的报告义务
D.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对于因故意绑架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当他们被减刑后,如果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则可以假释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还有其他罪未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