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用工、薪酬、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出,着力提高薪酬激励效能,坚持“四条线”原则,“四条线”指的是()
A.推动市县两级公司一般员工每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600元
B.标保,新单创费等核心指标完成较好单位的支公司经理年目标薪酬不低于24万元
C.支公司部门经理年目标薪酬不低于12万元
D.市公司部门级人员年目标薪酬不低于20万元
E.市县两级公司在岗考核合格的一般员工每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600元
BCDE
解析:参考解析:标保新单创费等核心指标完成较好单位的支公司经理年目标薪酬不低于24万元;支公司部门经理年目标薪酬不低于12万元;市公司部门级人员年目标薪酬不低于20万元;市县两级公司在岗考核合格的一般员工每月实发工资不低于4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