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而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A.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B.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
D.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
A.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价用于清偿
C.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辆汽车
D.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A.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述带责任
B.不能注销甲企业,债权人在清算结束后连续5年内,享有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C.不能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A.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是其个人财产,可以直接出质无须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
B.赵某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必须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
C.未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赵某的出质行为无效
D.未经钱某、孙某二人同意,赵某的出质行为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A.乙企业可以要求赵某、钱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应以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对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C.丙银行可以要求赵某、钱某、李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赵某、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A.乙企业可以要求赵某、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李某对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C.丙企业可以要求赵某、孙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李某对丙企业的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A.乙企业只能要求赵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孙某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为限对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C.丙银行可以要求赵某、钱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钱某、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A.甲向乙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丙向赵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丁死亡,其子小丁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希望继承丁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成为普通合伙人
D.丁死亡,其子丁小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希望继承丁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成为有限合伙人
A.钱某有权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B.孙某有权对赵某和侯某执行合伙事务进行监督
C.钱某有权对赵某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
D.赵某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撤销对其执行合伙事务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