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轴须进行荧光磁粉探伤的部位包括()。
A.新制车轴的再加工部位
B.轮对解体后的车轴各部位及再加工部位
C.轮轴、轮对施行段修及以上修程时车轴外露部位
D.轮对不解体时,轴颈、防尘板座及轴身再加工部位
A.新制车轴的再加工部位
B.轮对解体后的车轴各部位及再加工部位
C.轮轴、轮对施行段修及以上修程时车轴外露部位
D.轮对不解体时,轴颈、防尘板座及轴身再加工部位
A.0.1
B.0.2
C.0.3
D.0.4
A.轴颈及防尘板座锈蚀时,可用不小于120目的砂布蘸油打磨光滑。
B.车轴卸荷槽或轴颈根部圆弧部位有锈蚀时,用不小于120目的砂布蘸油打磨,打磨后凹陷深度不大于0.1mm,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无裂纹时方可继续使用。
C.防尘板座上存在的纵向划痕深度不大于1.5mm或擦伤、凹痕总面积不大于60mm2,深度不大于1.0mm时,均可清除毛刺后使用。
D.轴颈上在距轴颈后肩80mm以外部位如存在宽度、深度均不大于0.5mm的横向划痕时,可用不小于120目的砂布蘸油打磨光滑,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不是裂纹时可使用
A.裂纹深度不大于0.3mm,旋修后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再加旋0.5mm,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
B.裂纹深度大于2.5mm时,车轴报废。
C.车轴端面已有“++”标记者,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再次发现裂纹时,车轴报废
D.裂纹深度大于0.3mm且不大于2.5mm,旋修后经复合磁化荧光磁粉探伤检查确认无裂纹时,再加旋0.5mm,直径符合规定限度者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