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00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A.2001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
B.2001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
C.2001年12月10日至2002年12月10日
D.2001年12月10日至2003年12月10日
A.三家都赔偿
B.张、王家赔偿,李家不赔偿
C.张家赔偿,王、李家不赔偿
D.三家都不赔偿
[案情介绍]
中国公民张某与丈夫蔡某侨居马来西亚,解放初期,张某携子女回中国厦门定居。丈夫蔡某仍然居住在马来西亚,并取得马来西亚国籍。1978年,张某用丈夫蔡某寄回的侨汇购买了厦门市住房一座,房主登记为张某。此后,其子女又先后出国或去香港定居。1997年,张某申请去香港定居获准。因在厦门已无亲人,欲在出境前将此房卖掉。经人介绍,张某在未取得其丈夫同意的情况下,与原告于1999年4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将该房以人民币85000元卖给原告。签约后,张某收取了大部分房款,并将部分房屋交给原告居住。同年10月,双方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张某未能提供其夫同意出卖的证明,房管部门未给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后,张某因身体原因,未去香港定居;同时,其夫蔡某得知其卖房之事,从国外来信指责,并通过律师找到房管部门,要求不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此种情况下,张某向原告表示要求取消买卖房屋契约,各自返还已收取的房款和占住的房屋。因原告坚持买卖有效,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原告于2000年11月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有效。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之后,随即用该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000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与别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000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店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000元的真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元的海洛因拿走
A.张某只能要求厂家退货
B.张某可以要求商场退货,对于干洗功能问题由张某承担举证责任
C.商场主张张某收到货物已经远远超过7天,故张某只能要求修理,不能退货
D.张某可以要求商场退货,也可以要求厂家退货
[案情介绍]
1998年8月12日,某市百货商店向该市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1年,保险金额每人5000元。1999年5月8日,该商场职工吴某被摩托车撞伤,随即入院治疗,被诊断为右侧额颞部慢性硬膜下血肿,9月20日死亡。吴某的指定受益人凭事故处理协议书与医院出具的“车祸脑外伤术后诱发肝昏迷死亡”证明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公司为慎重处理本案,进一步查阅了吴某住院病历,获知:吴某1994年曾患甲型肝炎住院治疗,1999年5月8日车祸受伤入院,手术消除脑血肿,术后无异常。6月9日,吴感觉腹部不适,经检查发现肝炎后肝硬化失代偿期,转内科住院治疗,9月20日肝昏迷导致全身衰竭死亡。据此,保险公司认为吴某死亡之近因为肝炎而非车祸,而疾病不属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故拒绝给付保险金,为此与受益人发生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