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是
是
A.0万元
B.40万元
C.130万元
D.90万元
A.0万元
B.40万元
C.12.23万元
D.30.8万元
A.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B.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不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C.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D.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E.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并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
A.乙从甲购进并销售给丙
B.甲从药品生产企业购进并销售给乙
C.甲从药品生产企业购进并销售给医疗机构
D.乙从甲购进并销售给零售药店
2019年3月,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清理行动中查获以下涉及“四海”品牌卷烟(均为乙市喷码真品卷烟,全国统一批发价100元/条)的案件:
案件1:在“乐乐文具店”查获10条“四海”卷烟,该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从乙市购进。
案件2:3月26日,在县城新城路查获一辆载有300条“四海”卷烟的小货车。货主李某(持有A县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车主陈某在现场。经查实,3月25日,李某告诉陈某准备去乙市购进一批日用品,要求陈某驾车运回,陈某同意。26日,李某从乙市购入300条“四海”卷烟,同事购进一批日用品。为避免被人发现车上载有卷烟,陈某协助李某将卷烟与日用品混合用纸箱伪装,箱体标注日用品。陈某向李某收取1200元运费(一般情形运费是500元)。
案件3:在县城商业中心城中路33号“方圆便利店”查获5条“四海”卷烟。经查实,该批卷烟由店主林圆以106元/条价格从其他零售户购进,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由于案情简单,A县局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对林圆按最低处罚幅度作出罚款决定。林圆要求当场缴纳罚款。
案件2中,A县局对李某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如何处罚?
2019年3月,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清理行动中查获以下涉及“四海”品牌卷烟(均为乙市喷码真品卷烟,全国统一批发价100元/条)的案件:
案件1:在“乐乐文具店”查获10条“四海”卷烟,该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从乙市购进。
案件2:3月26日,在县城新城路查获一辆载有300条“四海”卷烟的小货车。货主李某(持有A县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车主陈某在现场。经查实,3月25日,李某告诉陈某准备去乙市购进一批日用品,要求陈某驾车运回,陈某同意。26日,李某从乙市购入300条“四海”卷烟,同事购进一批日用品。为避免被人发现车上载有卷烟,陈某协助李某将卷烟与日用品混合用纸箱伪装,箱体标注日用品。陈某向李某收取1200元运费(一般情形运费是500元)。
案件3:在县城商业中心城中路33号“方圆便利店”查获5条“四海”卷烟。经查实,该批卷烟由店主林圆以106元/条价格从其他零售户购进,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由于案情简单,A县局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对林圆按最低处罚幅度作出罚款决定。林圆要求当场缴纳罚款。
根据执法实践,案件2中,陈某为李某运输卷烟的行为是否可认定为明知?说明理由。
2019年3月,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清理行动中查获以下涉及“四海”品牌卷烟(均为乙市喷码真品卷烟,全国统一批发价100元/条)的案件:
案件1:在“乐乐文具店”查获10条“四海”卷烟,该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从乙市购进。
案件2:3月26日,在县城新城路查获一辆载有300条“四海”卷烟的小货车。货主李某(持有A县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车主陈某在现场。经查实,3月25日,李某告诉陈某准备去乙市购进一批日用品,要求陈某驾车运回,陈某同意。26日,李某从乙市购入300条“四海”卷烟,同事购进一批日用品。为避免被人发现车上载有卷烟,陈某协助李某将卷烟与日用品混合用纸箱伪装,箱体标注日用品。陈某向李某收取1200元运费(一般情形运费是500元)。
案件3:在县城商业中心城中路33号“方圆便利店”查获5条“四海”卷烟。经查实,该批卷烟由店主林圆以106元/条价格从其他零售户购进,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由于案情简单,A县局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对林圆按最低处罚幅度作出罚款决定。林圆要求当场缴纳罚款。
案例3中,A县局是否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说明理由。
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D.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E.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A.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C.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D.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E.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019年3月,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在市场清理行动中查获以下涉及“四海”品牌卷烟(均为乙市喷码真品卷烟,全国统一批发价100元/条)的案件:
案件1:在“乐乐文具店”查获10条“四海”卷烟,该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从乙市购进。
案件2:3月26日,在县城新城路查获一辆载有300条“四海”卷烟的小货车。货主李某(持有A县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车主陈某在现场。经查实,3月25日,李某告诉陈某准备去乙市购进一批日用品,要求陈某驾车运回,陈某同意。26日,李某从乙市购入300条“四海”卷烟,同事购进一批日用品。为避免被人发现车上载有卷烟,陈某协助李某将卷烟与日用品混合用纸箱伪装,箱体标注日用品。陈某向李某收取1200元运费(一般情形运费是500元)。
案件3:在县城商业中心城中路33号“方圆便利店”查获5条“四海”卷烟。经查实,该批卷烟由店主林圆以106元/条价格从其他零售户购进,尚未销售即被查获。由于案情简单,A县局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为由,对林圆按最低处罚幅度作出罚款决定。林圆要求当场缴纳罚款。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乐乐文具店”的涉烟违法行为是否需要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若需要,简述案件移送程序。若不需要,A县局该如何定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