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A.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B.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D.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1)海滨公司所得税率30%,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45万,其中存货项目余额27万,未弥补亏损项目18万;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0;
(2)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万,其中国债利息收入20万,违法行为被罚款10万,可在税前扣除的合同违约金30万,工资及相关附加超过计税标准的部份60万;
(3)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年初该科目余额为0,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计税基础少50万;转回存货跌价准备70万,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由90万减少至期末的20万;
(4)年末无形资产的帐面价值120万,计税基础80万;
(5)年末计提产品保修费40万,预计负债期末余额40万
(6)至20XX底,公司尚有60万亏损未弥补(在可弥补期内,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18万。
(7)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和薪金支出
B.一般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C.企业从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
D.企业按照30年的折旧年限和平均年限法计提的行政办公大楼固定资产折旧
A.0
B.80
C.20
D.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