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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宋代把全国分为二十四路,各路设立四个机构——转运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和安抚司,分掌财政、司法、赈济和军事,其长官分别隶属于不同的中央部门。这说明宋朝的“路”()

A.导致了不同部门相互推诿

B.可代行中央机构部分职能

C.致使监察机构出现地方化

D.有利于强化对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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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利于强化对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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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宋既对地方藩镇“削夺其权”“收其精兵”“制其钱谷”,又在地方设置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和提举常平司等机构以收夺部分权力和监察官吏。这说明宋代()

A.强化了君主专制

B.彻底消除了地方藩镇割据

C.加强了中央集权

D.设置多重机构,行政效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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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日本历史学者堀敏一在《唐宋间的变革和宋代社会》中说:“宋代以后,即使是地方也有数位官僚分掌政务,使权限不至于集中在某一人手中,各个机构也直属皇帝。例如宋代的地方行政中最高行政区划是‘路’,在此设置转运使、安抚使、提点刑狱等,分别掌控民政、财政、军政及司法。同样,宋在路的下级行政区划中设立通判,使其与知事具有同等地位,以便监视。”该学者旨在说明()

A.宋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加强

B.宋朝的监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C.宋朝的权力制衡取得了一定效果

D.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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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宋太祖时至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分全国为十三路。太宗以边防、盗贼、刑诉、钱谷之刃任皆为委于转运使,分全国为十五路。真宗时设置了提点刑狱使,总揽一路司法和监察,安抚使主持一路军事,而转运使专理一路财赋和民政。据此判断宋代转运使()

A.总揽地方军事、财政大权

B.中央设置的监察地方的官职

C.其职责变化表明地方权利扩大

D.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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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宋代为防止“有理者不获申,无辜者反受害”,规定司法判决生效后,犯人及其家属可以依法逐级申诉,从所属县,经州、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御史台、登闻鼓院,甚至可以通过专门机构直诉至皇帝。这反映了()

A.官僚机构日益臃肿

B.社会矛盾异常尖锐

C.司法实践严谨慎行

D.专制主义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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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古代中国历朝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刑事审判权的行使。宋代在各路设提点刑狱司,掌管一路的司法、刑狱,并规定凡死刑需报中央,由刑部复核执行,有时皇帝还派人到各地处理案件,井经常用各种手段控制刑事审判权。其目的是()

A.提高依法办事的行政效率

B.建构与维护统治秩序

C.建立自上而下的监察体系

D.解决官员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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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北宋地方政府中负责赈灾救恤的行政长官是()。

A.安抚使

B.转运使

C.提刑按察使

D.提举常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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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强化,往往通过采取弱化相权、完善监察制、调整中央和地方关系等手段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政治架构设计与职权的变更较为突出。下列选项中在地位和职权上大体相当的一组是()

A.东周诸侯国与元省制

B.唐政事堂与宋中书门下

C.西汉州刺史与明监察御史

D.宋提点刑狱司与明通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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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北宋大部分时期,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互不统属,各自独立对皇帝负责。那时,中书省与枢密院称“二府”,对掌文武;而三司称“计省”,独掌财政。这说明宋代时期防止宰相专权的手段是()

A.加强集权,削弱地方

B.废除丞相,实施专制

C.分化事权,削弱相权

D.设立通判,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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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北宋大部分时期,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互不统属,各自独立对皇帝负责。那时,中书省与枢密院称“二府”,对掌文武;而三司称“计省”,独掌财政。这说明宋代时期防止宰相专权的手段是()

A.分化事权,削弱相权

B.废除丞相,实施专制

C.加强集权,削弱地方

D.设立通判,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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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明朝一省最高的司法审判及监察机构是()

A.提刑按察使司

B.按察使

C.布政使司

D.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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