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人驾驶丰田皇冠轿车在高速公路追尾碰撞一小货车,造成前杠、前盖、水箱及散热网等部位变形并损坏,交警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我司核定为12500元,第三者车损轻微,放弃索赔。后该车在修理厂维修的过程中,因水箱漏水,导致发动机过热,造成损坏,经核定该车发动机损坏修理费为10000元。该车在我司投保车损险保额为30元(该车投保时新车购置价为4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万元,不计免赔;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赔偿?为什么?
A.2020年3月份投保的交强险,发生理赔时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
B.车损的条款由列明责任的方式改为除外责任的方式
C.附加医保外用药条款,已在其他保险项下赔付的医疗费用还能在车险里再赔付
D.特种车商业险的主险为:车损、三者、盗抢、车上人员
A.是指车出险时如果没有现场,对方逃逸了,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只赔70%,如果购买了该险种,保险公司全赔
B.没啥用处,就是增加保额的
C.是指出险时根据不同的责任比例,保险公司有相应的免赔额,如果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全赔
A.仅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
B.按期续保且续保时未加保机动车损失险、盗抢险及车损险附加险的机动车
C.未按期续保的机动车
D.特种机动车或发生重大车损事故后修复的机动车
E.新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其附加险的机动车
A.8万元
B.9.6万元
C.11.5万元
D.1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