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未请假或请假未通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者
B.假期满后无特殊原因,不按时上班者
C.不服从分配和拒绝接受安排工作者,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岗位者
D.迟到、早退超12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E.无打卡记录且无考勤异常及请假手续者,视旷工处理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
B.人为缺班、晚点或提前发车30分钟
C.人为缺班、晚点或提前发车40分钟
D.要求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
A.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或累计 10 分钟至 30 分钟以内:扣罚 50 元
B.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3 次以上 6 次(含)以下,或累计 30 分钟至 60 分钟:扣罚 100 元
C.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6 次以上 10 次(含)以下,或累计 60 分钟以上:扣罚200 元
D.考勤周期内,员工迟到或早退累计 6 次以上 10 次(含)以下,或累计 60 分钟以上:扣罚4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