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传票影像数据光盘
B.会计人员及岗位交接相关登记簿、会计人员移交清册
C.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和重要印章的领发、保管和缴销记录
D.会计档案保管、调阅登记簿及移交、销毁清册
A.外单位查阅、抄录、复印或拍照本行会计凭证档案,不得将原件借出
B.保管人员要在《长沙银行会计凭证查阅登记簿》上详细记载查阅时间、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查阅单位名称、查阅原因、查阅内容、审批人、归还日期
C.查阅会计凭证档案必须在电子监控下进行
D.凭证保管人员或指定人员须全程陪同、不得离岗
A.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B.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
D.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
A.要件类档案自取得之日起需及时整理,原件自取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整理后移交至档案管理员集中保管
B.权证类纸质档案应由客户经理单独去抵质押物登记机构取原件并移交落地分行,并向档案管理员移交扫描件及落地分行出具的入库凭证
C.管理类档案应及时整理、打码、装订,填制《授信后业务档案目录表》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员
D.评估类档案自取得之日起,要及时整理、装订,填制《授信后业务档案目录表》,在原件自取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移交至档案管理员集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