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3
B.2;2
C.5;2
D.2;3
A.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连接时,单独计算接头费用,不再计算搭接用量。
B.钢筋接头采用焊接连接时,按图示钢筋用量执行相应连接定额项目,钢筋搭接部分的用筋量按2.5%计算,并入工程量内。
C.钢筋接头采用焊接连接时,按图示钢筋用量执行相应连接定额项目,钢筋搭接部分的用筋量已含在定额项目中,不再计算。
D.钢筋接头采用绑扎连接时,无法计算钢筋接头用量的混凝土构件(负弯矩筋、箍筋除外),可按2.5%计取钢筋搭接量,并入钢筋工程量内计算。
A.焊接工艺评定是指在产品施焊前对产品焊接工艺指导书进行验证的试验
B.焊接工艺评定是指在产品施焊后对焊接工艺进行验证的试验
C.任一钢号母材评定合格的,可以用于同组别号的其他钢号母材;同类别号中,高组别号母材评定合格的,也适用于该组别号与低组别号的母材组成的焊接接头
D.改变焊后热处理类别,须重新评定焊接工艺
E.首次使用的国外钢材,经过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不用进行工艺评定
A.厚度不大于20mm的汽、水管道采用超声波检验时,还应进行射线检验,其检验数量为超声波检验数量的20%
B.厚度大于20mm、且小于70mm的管道和焊件,射线检验或超声波检验可任选其中一种
C.厚度不小于70mm的管子在焊到20mm左右时做100%的射线检验,焊接完成后做100%超声波检验
D.对于Ⅰ类焊接接头的锅炉受热面管子,除做不少于25%的射线检验外,还应另做25%的超声波检验
E.需进行无损检验的角焊缝可采用磁粉检验或渗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