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欢迎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按照自愿和商业原则,参与我国银行业余融机构的重组和改造。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决定将单个外资机构入股的比例由原来规定的15%提高到20%;合计外资投资所占比例如低于 25%,被入股机构的性质和业务范围不发生改变。
截至目前,经国务院同意,我过已有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吸收境外投资者入股,其中单个外资机构入股中资银行的最高比例为15%。吸收外资入股,在改善中资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促进经营方式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发挥了明显和积极的作用。在这里举两个例子。
上海银行:上海银行吸收了国际金融公司、汇丰银行、香港上海商业银行投资入股,三个外方股东总共持股18%。外方股东通过提供各种技术援助和派驻董事发挥作用,使上海银行在完善治理结构、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加强内控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在城市商业银行中较早采用了规范的申报制度,披露经营管理状况。
南京市商业银行:吸收国际金融公司入股,持股比例为15%,是第三大股东。IFC入股后,在完善南京市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经营管理体制、信贷结构、会计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大量建议,其中很多建议已在实施之中,对促进南京市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A.有助于化解现有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金融稳定
B.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C.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
D.地方政府应当向银行投资入股
E.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A.企业社会声誉
B.财务状况
C.公司治理结构
D.可能影响授信安全的因素
A.《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B.《公司治理准则》
C.《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D.《公司会计责任与上市标准委员会报告》
A.与该银行有结算业务的客户
B.商业银行管理人员所投资的公司
C.商业银行信贷人员的近亲属
D.商业银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