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女青年张某与刘某至某百货商场化妆品自选柜台选购化妆品。两人在此挑选、试用化妆品约
2006年6月1日,刘、张二人以该百货商场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为由提出诉讼,要求该商场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
请问:法院应支持刘、张的诉讼吗?为什么?
2006年6月1日,刘、张二人以该百货商场损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为由提出诉讼,要求该商场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
请问:法院应支持刘、张的诉讼吗?为什么?
2021年4月,刘某将该房屋出售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张某随后要求王某搬离该房屋,王某以租赁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2021年5月,王某向刘某表示自己愿意购买该房屋,以刘某侵害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刘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和王某对房屋租赁期限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要求王某搬离该房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主张刘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A.人身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事故发生时保险单尚未签发
B.人身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9月17日是周六,不在保险合同期限内
C.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因为投保人填写了保险单,业务员刘某收取了保险费并出具了保险公司专用收据
D.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但由于保险单未签发,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义务,要退还保费
A.2005年8月1日
B.2006年2月1日
C.2005年2月28日
D.2005年5月31日
A.2005年2月28日
B.2005年8月1日
C.2006年2月1日
D.2005年5月31日
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关某、赵某和甲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3.法院判决关某败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张某是否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5.宏图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为什么?
A.责令张某赔偿刘某的花瓶
B.告知刘某应当去法院起诉张某
C.在双方同意基础上进行治安调解
D.告知划某与张某应自行协商解决
A.张某已有身孕
B.他们的孩子刚满周岁
C.张某五个月前做过人工流产
D.张某生病正在住院治疗
A.吴某因看不惯刘某,对刘某进行殴打,虽有明确的殴打对象,但属于随意殴打他人行为,带有无理取闹、流氓的性质,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B.吴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吴某对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D.对吴某应当以寻衅滋事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