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在我司投保车损险的某企业自用别克君威小轿车在行驶中发动机连杆折断打穿缸体,飞溅出来的机油在高温作用下引起燃烧,造成发动机的电子燃油喷射系统损失4000元,电气设备损失3000元,曲柄连杆机构损失7000元,冷却系统损失3500元,车身外饰件损失5000元。
问:1、本次事故是否构成保险责任?对本次的损失如何确定并说明理由。
2、如果该车是营业用途的,又如何确定它的损失?
A.意外伤害,未提及车
B.可在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营运客车、营运货车里选择投保一项或多项,也可以指定车辆并在保单中载明
C.保单载明车牌号的车辆发生意外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B.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房产
C.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D.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E.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如影剧院所使用的房产
A.800
B.1000
C.850
D.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