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某户籍在北京,工作单位为赣州市新欣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销处,工商注册地为赣州市,请问范某要在我行申请新一贷至少符合以下哪个条件要求()
A.佛山2年社保纪录
B.名下有工商登记
C.有本地房产
D.征信报告6个月前有佛山的工作与居住信息
C、有本地房产
A.佛山2年社保纪录
B.名下有工商登记
C.有本地房产
D.征信报告6个月前有佛山的工作与居住信息
C、有本地房产
李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E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D区。2006年3月李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娟被乙市C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娟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李某被留置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李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①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A.加入ACN平台,全部房源在自己所在区域完全共享
B.以门店为单位划定作业范围,区分作业权限
C.业绩分配的角色和比例遵循统一的规则
D.ACN平台上的门店遵循一致的佣金经营理念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A.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唯一动力
B.只要进行科技创新就能决定一个国家的发展历程
C.创新能使任何国家的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D.科技创新能力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
A.科技实力引领世界
B.自主创新硕果累累
C.经济发展面临瓶颈
D.科技保障国家安全
2006年5月26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博士伦公司)诉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受理过程中,作为债权人的北京博士伦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追加被告公司股东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准许了原告的申请。该案是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揭开公司面纱”案。
北京博士伦公司在向法院提交的追加被告申请书中称,其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公司股东朱某利用其持有的被告公司80%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实际掌控着长沙市佳健眼睛有限公司,并将从北京博士伦公司购买的货物的90%转交给了上海佳健眼睛有限公司进行销售。被告公司只是名义上的货主,实际上是货物中转的仓库,上海公司才是直接受益人。而上海公司的股东也正是朱某及其丈夫两人各持股50%。
北京博士伦公司认为朱某以被告名义在长沙向其购货,再将被告的资产转移到其上海公司,然后在长沙消失,退租店面,使被告仅剩下一个法律空壳,债权人即使取得胜诉判决,也难以得到执行。因此,作为债权人的原告根据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追加股东朱某为本案共同被告,对长沙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假设该案例中原告北京博士伦公司所叙述的事实属实,试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理分析该案。